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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盖章未签字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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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盖章没签字也有效,当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成立。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当事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意思真实且不违法。合同签订可采用签字、盖章或代理人签字方式,无需双方都盖章。

法律分析

一、合同上盖章没签字有效吗?

有效的,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对方当事人接受了履行,就可以说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存在着共识,意思表示一致,因此合同成立。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履行了决定合同性质的主要义务,而对方也接受了履行。但是,在以下情形中,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拒绝接受履行,即使相对人履行的是主要义务,该合同仍不能有效成立,因为这表示双方对合同内容并未协商一致。一方当事人履行了次要的义务,对方当事人接受了这种履行,但义务人又拒绝履行主要义务的,则相对人不能请求义务人继续履行主要义务,也即该合同并未成立。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如下几点: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综上,未签字的合同不一定无效。

二、合同必须双方都盖章吗?

签合同不一定要盖章的。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一份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并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确认后,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至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确认方式,可以是由双方签名、盖章或由有代理权的人签名三种方式,所以签合同是不一定需要盖章的。当然,如果当事人是单位的,最好能盖单位公章,以免以后产生纠纷。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签订合同时,只有盖章没有签字也是有效的。签订合同时不一定非要盖章,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合同也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合同就有效力,这两种情况满足任意一个即可。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合同的有效性并不一定要求双方都盖章或签字。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盖章或签字之前,若一方已履行了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了履行,则该合同成立。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确认方式可以是签名、盖章或由有代理权的人签名。因此,签订合同时只盖章或只签字也可以使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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