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特美食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哪些情形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哪些情形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玛特美食网

下列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追诉时效已过期的;

3、经过特赦的;

4、自诉案件当事人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其他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