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特美食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劳务派遣工遭受工伤,能否获得赔偿?

劳务派遣工遭受工伤,能否获得赔偿?

来源:玛特美食网

劳务派遣出工伤有赔偿,若劳务派遣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劳务派遣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若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支付赔偿。

法律分析

一、劳务派遣出工伤有赔偿吗

1、劳务派遣出工伤有赔偿。劳务派遣单位已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国家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务派遣单位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来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并且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劳务派遣出现工伤费用应该谁出

劳务派遣劳动者受工伤,劳务派遣单位为其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赔偿项目;劳务派遣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

拓展延伸

劳务派遣工工伤索赔:权益保障与赔偿途径

劳务派遣工在遭受工伤后,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和赔偿途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首先,劳务派遣公司应为工伤责任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其次,劳务派遣工还可以申请工伤保险金,该保险金由用工单位缴纳,用于弥补劳务派遣工因工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此外,劳务派遣工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维护自身权益。总之,劳务派遣工工伤索赔的权益保障和赔偿途径是多样的,劳务派遣工应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争取合法权益的保护。

结语

劳务派遣工在遭受工伤后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和赔偿途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务派遣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同时,劳务派遣工还可以申请工伤保险金,由用工单位缴纳,用于弥补经济损失。此外,劳务派遣工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劳务派遣工应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争取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