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称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当事人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厂房位于杭州工业园区一号厂房,一至二层及办公用房。
第二条租赁期限共**年。租赁从*年9月1日至*年8月30日止。
第三条一号厂房一至二层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每年。办公用房共计平方米,年租金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租金合计为元人民币每年。
第四条租金全年共计元人民币,平均每月为_________元。
第五条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先支付后使用,第一次租金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付一季度租金。
第六条其余需租赁的厂房面积按实际使用结算。
第七条乙方用电容量应控制在每平方米_______以内,用水量应控制在吨/月。
以此范围内,乙方按__________元/千瓦/小时按月向甲方缴纳电费,水电费乙方应在每月30日前向甲方缴纳。
在此范围以外,乙方承担因超出范围用水、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超出部分水电费及罚款乙方按有关部门的规定缴纳。
乙方使用的电费按国家电价规定每月按实支付给甲方。
第相关费用的承担情况
1、乙方每月承担保安费1000元(人民币)。
2、乙方使用的自来水费按实结算,每月支付甲方。
3、甲方厂区内的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公共事业费乙方每月应承担400元。
4、乙方在合同期内员工可在甲方食堂用餐,伙食费按甲方食堂标准收取,每月结算一次。
5、为了加强厂房的管理,由物业管理部门按各企业的厂房面积收取租金、水电费、门卫分摊费等。
第九条甲方负责园区内的环境卫生、门卫、保卫及水、电户外设施保养,维修等事务。厂房电梯(货梯)三至四楼使用时应保证乙方租赁的厂房电梯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乙方在厂房内安装设备或堆放货物,不得超过楼面设计负载500kg/m。乙方对房屋的使用和装修必须符合消防、环保、治安、防疫等方面的要求,按规定配置设施。
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和结构。乙方对房屋的使用和装修在消防、安全、防疫、环保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或国家对此有特别规定的,乙方应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对原厂房进行改造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的财产应参加保险,并做好防盗、保安、防火防灾工作,对乙方因被盗、抢以及火灾等事故或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无涉。
第十二条乙方全权承担所属员工出现的违法违规和其它纠纷责任,当乙方的设备、人员在园区发生损失和事故时,由乙方全权承担处理及损失责任,一律与甲方无涉。
第十三条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甲方维修房屋及其辅助设施,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
第十四条乙方如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第十五条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要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当产权发生变更时,甲方(或新业主)仍要继续执行原合同,具体手续由甲方负责。
第十六条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或当地因建设或开发需要,厂房拆迁时,乙方无条件终止本协议,预收部分租金全额退还,其余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七条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收回该房屋,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并采取水、电停等强制性办法。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未经甲方同意,拖欠租金累计壹个月以上且不缴纳滞纳金的,拖欠水电费壹个月以上的。
第十甲方应按合同签订的出租日期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租金双倍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除如数补交外,按日支付逾期租金款项的万分之四的滞纳金,逾期交付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的,按逾期交纳款项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条租赁期间,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应按即时月租的租金向乙方支付十二个月的违约金。相反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即时月租金向甲方支付十二个月的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续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用权。
第二十二条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双倍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租赁期满或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协议,乙方租赁范围内的室内外装璜除企业之间的隔断外均可自行拆除,但厂房内需清理干净,便于下一个企业入驻。
第二十四条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结束后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有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结束后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另一方面任何商业秘密。
第二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见附件)。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两份中文;两份英文),甲、乙双方执中、英文合同各一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名):委托代表人(签名):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地址: ,租赁建筑面积为 2599.2 平方米。
第二条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为 个月。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按市场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并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条 租金等费用承担和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月租金为人民币 19 元/平方米,即每月租金合计49384.8 元人民币,大写:肆万玖仟叁佰捌拾肆元捌角。每季度租金为总计148154.4 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捌仟壹佰伍拾肆元肆角。
2、租金每季度缴一次,先交租后使用,起租日期如不足一个季度,按实际季度时间加下一季度租金交纳,即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交纳下一季度租金,依此类推。
3、如乙方未能如期全额支付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拖欠租金及费用总额人25%加收违约金;逾期缴费超过五天,甲方有权停止水电供应;逾期缴费超过十天,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第四条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时,应在一个星期内付款。
2、租赁期间,水电设施按现有的容量交付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要水电增容,增容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增容设施不得有意损坏或拆除,无偿归还甲方所有。
第五条 租赁期间厂房的装修、搭建与维护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可拆除自己出资安装的吊车、生产机械、经营设备等,但固定装修设施、电容柜、吊车轨道无论由哪一方出资、一经安装后均不得拆除或破坏,合同终止(包括合同提前终止)后无条件归还甲方。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履行完承租手续后,将租赁物移交给乙方。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如乙方需要,可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登记有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不得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5)负责租赁期间因甲方的原因所发生的与该厂房及设施相关的一切债权、债务及安全事故。
(6)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7)修建A幢2-3跨中间隔离。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约定接受厂房,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通讯费等相关费用。
(2)租赁期间,承租厂房由乙方负责购买意外事件和防盗财产保险并承担保险费,如因乙方不购买保险,发生保险事故,致使甲方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得不到保险公司赔偿的,有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按照国家与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环保许可证、税务登记、劳务备案等事项;自行负责税务、工商、卫生、治安、环保、消防等税费。若因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甲方财物受到损坏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负责租赁期间因乙方的原因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环保及安全事故。
(5)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是,乙方享有优先权,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乙方在用电方面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须对甲方签订的合约价格、条款保密,如因乙方违约,将追究乙方责任。
第七条 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借出,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借出,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力不因乙方转租、借出而改变,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第 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乙方在租赁严禁将消防设施改作其它用途,因乙方擅自改动消防设施而造成消防事故或第三方损害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6、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
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合同提前解除时,乙方应如期(合同期满的在期满日,合同提前解除的在解除日)退还该厂房,并将存放在厂房内的财物搬走。如乙方逾期退还厂房,按每天50元/平方米收取违约金,超过五天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财物的所有权,可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不得追索。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解除合同协议的。
2、厂房因国家建设或其他用地需要而被征收、征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征服赔偿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赔偿项目是根据甲乙双方的产权归属获利。
3、乙方若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不再退还已收租金,若保证金及已收取租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厂房或利用厂房进行非法活动。
5、乙方不配合甲方的督促和协助做好消防、安全、卫生等工作的。
6、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拖欠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工资情况严重因此被工人集体向劳动部门投诉的,则视为乙方违约。则乙方同意由甲方将其位于租赁厂房内的财物变卖用以清偿工资、工伤等待遇。剩余款项在扣除欠甲方的租金、费用、损害赔偿金后可退还乙方。
第十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厂房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厂房,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尽力抢救减少损失,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因乙方怠慢通知和救助而致使损失扩大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并签字后生效,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
4.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月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乙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6.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__
出租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予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_______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___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或合同租赁满一年后提前终止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终止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元。
2、采用先付后租形式,甲、乙双方一旦签定合同,合同既生效。承租方应支付日首期第一季度租赁房款。后按顺序每季度期满前15日内支付。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受到收据或时,应在三天内付款。电价由于损耗,所以甲方在向乙方收取电费时,每度电按国家标准加价人民币0.98元/度。水费是3元/立方米。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激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__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在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满一年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在一个月内腾出房屋。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租赁合同签定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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