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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合同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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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合同范文

  赠与人(甲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乙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甲方自愿向乙方定期提供 ,并与乙方达成以下赠与协议。

  第一条 乙方获自甲方的赠与只得用于 ,不得移作他用。

  第二条 甲方于每年至分两次向乙方无偿赠与人民币各 元整。

  第三条 前述赠与自 年 计日时至 时止。

  第四条 合同履行其间若乙死亡,可继承其受赠者地位。

  第五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获赠与的使用,若乙方不当使用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改正。

  第六条 如乙方疏于 甲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定期合同范文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 姓名

  住所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 号码

  联系人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

  乙方的工作地点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 元/月( 元/周);

  2、计件工资: (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项约定为成立);

  3、其他形式: 。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日(或周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盛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盛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并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 甲方按国家和盛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盛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 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 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盛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盛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盛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一、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依法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起诉讼。

  十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三、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定期合同范文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 方 (劳 动 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益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1)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20xx 年7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6 月 30 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止,期限为 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巡 线 员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实行 不定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 / 小时。因生产(工作)的特殊性,生产(工作)需加班加点的,需服从各站站长的临时工作安排。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对乙方所在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为 无 。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每月 15 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工资标准按实际巡线公里数核算。

  第十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乙方缴纳工伤及意外伤害险。

  第十二条 乙方如在上班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① 上岗培训考试合格; ② 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排;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具体情形为: ① 造成第三方人员投诉者;

  ② 拒不服从工作调配者;

  ③ 因“三盯”工作不到位,造成甲方光缆线路发生重大故障或屡次发生故障者;

  3、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甲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十六条 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七条 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在解除本合同后,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 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赔偿办法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向乙方支付二倍的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因从事的劳动工种属不定时工作制,且非全日制用工,故不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第二十五条 专项协议和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 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

  ( 主 要 负 责 人 ):(签名)

  年 月 年 月

  鉴证机构(盖章):

定期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项目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协助银行引进存款额度,由甲方提供资金存入乙方指定银行甲方的个人帐户,就存款操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存款银行:

  _____银行_____分行

  二、存款金额:

  五亿元人民币(分批操作,首批存入4900万元以内)。

  三、存款方式:

  期限:定期存款一年。甲方拿个额存款单保管单。

  四、存款利率及贴息: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一次性贴息;一年12%(平台1%)。

  五、操作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银行开户证、项目批文、贴息水单等一套扫描件,按本存款协议书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支付操作费用,甲方平台收到费用后资金隔日到达,乙方查验甲方资金真实性、甲方验证乙方贴息能力,经双方查看无误后,甲方委托第三方在乙方指定银行开户,乙方预付首批存款的6%保证金后。同时将第一笔款 万元汇入甲方帐户。

  2、款到账户后收到全额贴息即转一年定期,存款银行开出一年定期存款单保管单交给甲方,与此同时甲方同台交割全额贴息,(贴息支付依据甲方的分流表)甲方拿走大额存单保管单,甲方向银行书面承诺、在本账户的存款一年期限内不提前支取,不挂失,不抵押。首批存款操作完后,后批资金按以上程序继续操作,直至把本协议中的约定存款操作完毕。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收到接存款企业保证金后,如无资金存入,属甲方违约,立即退还乙方已收保证金,甲方并双倍赔偿乙方在接款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2、乙方力支付操作费用和保证金或不能支付一次性贴息款,违反本协议条款约定,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此业务。乙方所支付的保证金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取乙方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乙方无权追索,甲方有权即把到帐户的资金撤走。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署日起生效,双方严格遵守执行,均不得节外生枝,提出新的条件,否则,应视为违约。正签协议后不论任何一方违约,均与平台公司和中介方无关,平台公司和中介方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平台公司一份。本协议按上述条款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定期合同范文

  案例一:我校食堂雇有一名炊事员,负责做周一至周五的中午饭,每天工作时间大约三至四个小时。该炊事员工作勤奋,服务周到,深得教职员工赞扬。我校已与她签订了多份两年期合同。今年年底合同期满后,她已干满10年。大家一致同意与她续签合同。她对我说:听说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她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请问:如果续签,还能否延续这种用工形式呢?我校能否与她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律师评析:一、非全日制用工无须签合同首先应当明确的是:你校与炊事员之间形成的是一种特殊劳动关系,而非标准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标准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形式。标准劳动关系以全日制工作为特征,即: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月工作不超过168小时(减去法定节假日)。你校雇佣的炊事员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0小时,这种工作形式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合同法》第6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据此,你校与炊事员之间形成的是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特别规定》中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的相关规定内容,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此可见,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并不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必须要件,用人单位签或不签均可,无需承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所以,你校与炊事员之间签不签合同由你校决定。

  二、非全日制用工满10年也无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既然非全日制用工连合同都可以不签,那么,自然就不受合同期限的约束,也就无所谓累计工作满10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说法。即使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了服务时间,由于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资双方随时都可以终止用工,所以双方约定的合同期限也不会产生约束作用。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期满,用人单位需要继续沿用这种用工形式,依然可以与员工续签非全日制用工协议。

  之所以非全日制用工满10年无须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因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在目的和意义上有很大差别。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旨在维持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如果一个劳动者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就说明他胜任这份工作,那么用人单位为了保持岗位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在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就应当签订,这样双方的目的都达到了。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作用在于适应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求。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雇,无需理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这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义恰恰相反。如果非全日制用工也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违背了劳动法在设立这两种用工方式上的宗旨和意义。

  综上所述,你校是否与炊事员续签合同由你校决定;尽管炊事员已连续工作满10年,也无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案例二:某信息咨询公司聘用李师傅为厨师,为公司行政人员做中午饭,并签订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1年后,公司与其续签了一次非全日制劳动合同。20xx年6月,该合同即将到期,公司仍有意与李师傅续签,但李师傅认为,公司已经和其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这次再签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认为,单位与李师傅此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均为非全日制的,再签是不受《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影响的。

  律师评析: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而最能体现这种用工方式灵活之处的是: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劳资双方还可以采取口头形式确立劳动关系;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项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该规定并未明确,所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包括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但结合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特点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鼓励在此用工制度下,劳资双方都可以灵活处理,用人单位可以灵活用人,劳动者可以灵活择业。如果连续签订了两

  次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后,第三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就与《劳动合同法》赋予用人单位依法灵活用工权利的初衷不符。因此,在非全日制用工的前提下,是不适用签订两次合同后再续签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的。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对于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将会受到支付双倍工资等严厉的惩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劳动合同法第69条明确规定,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就是说,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也是对应这种用工方式具有短期性,即时结清性以及相对简单性的特点相符合的。

  在这种用工方式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主要是工资支付关系,权利义务较为简单,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几天的时间,因此,允许双方订立口头协议,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无须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当然,从劳动者维权的角度讲,如果条件许可,应尽量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那怕很简短的几个条款,也要明确清楚工资标准、支付期限、是否提供其他的工作保障等,比如提供工装、午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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