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工程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达成协议,乙方承接甲方的会议音响及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特订立此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承包范围:
3、工程名称:
4、工期: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签订后于 年 月 日完工。
5、工程质量达优。
6、音响设备总造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7、包括安装调式及线材运输税收。
二、付款方式
1、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造价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作为工程定金,小写 元整。
2、余款工程造价为70%,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三、工程期限
1、按甲、乙双方协商的时间安装调式,乙方不得拖延时间。
2、甲方要提供乙方完整的施工场地,必要时提供夜间施工的方便。
3、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要遵守甲方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等管理。
四、售后服务和保修期限
1、本协议设备保修期为壹年,保修设备具体见清单。
2、消耗品不保修。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设备工程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自愿承揽 演艺厅音响、灯光及大型LED舞台背景彩色显示屏全部系统设备的配置设计和施工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内容及地点:
演艺厅舞台演出所需的全部设备配置设计及施工安装调试工程(详见乙方设计的所有设备配置的明细清单附件)
二、工程造价:
本工程造价是乙方为甲方提供全部设备配置报价清单的折后合同总价(见附件的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 元)
三、付款方式:
1.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即支付乙方本工程总造价20%的工程款作为工程定金。
2.货物到达甲方工程所在工地,甲方按乙方设计全部音响、和灯光及大型LED彩屏的所有设备配置清单附件进行验收,全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立即支付本工程总造价50%的工程设备款,乙方随即开始施工。
3.工程设备全部安装施工调试完毕,乙方通知甲方对本次工程进行全面验收,经甲方验收达到了专业演艺厅的全套配置设计的标准效果,甲方即结清本工程总造价25%的工程款,余下本工程总造价5%的未结尾款,作为本次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甲方开业六个月后,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即可全部结清本工程全部质保尾款。
四、工程期限:
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 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排线设计工程。等装修结束后,甲方通知乙方必须在11个工作日内进行设备安装施工调试全面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三日内未对本工程进行验收,视同本工程验收合格。如因甲方装璜进度等原因影响乙方的工程系统安装进度,则工期顺延,乙方概不负责。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根据协议付款条例按期支付工程款。
2.提供工具房给乙方自行管理、使用。
3.指定专人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协调工作。
4.提供完整的施工场地、水电设施,土建设施甲乙双方共同协调,必要时提供夜间施工的方便。
5.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员食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为甲方假日酒店演艺厅设计的所有演艺系统设备的配置完全达到演出舞台灯光、音响、LED彩色显示屏的专业效果等各项标准,提供甲方的所有设备均是全新的、无缺陷的、与提供给甲方的协议附件清单表全部相符,并全部都有出厂合格证的优质产品。
2、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正牌厂家生产的各个规格标准产品;
3.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消防安全等管理规定,施工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自行负责及承担。
4.按甲方要求如期完成全部工程任务。
六、保修期限:
1. 本公司负责终身质保维护。
2. 消耗品不保修(包括话筒、保险丝等)。
3. 保修期内如设备自身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损坏则甲方支付原器件、配件成本费用,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4. 如甲方设备出现故障,乙方接到通知后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48小时内解决未果,乙方应及时提供替用设备,以此确保甲方正常营业,。
七、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遵守协议各项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发生纠纷(违约金则按工程总款的5%/天计),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具有诉讼管辖权提请诉讼。
八、由乙方设计并提供的《室内PH5 LED全彩三合一显示屏方案》《音响设备报价清单》《灯光报价清单》均为本工程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
账号:
签约地:
年月日:
设备工程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需方购买供方产品(以下称“合同产品”)经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1 定义
1.1 合同产品:指需方依据本合同向供方购买,而供方亦同意销售给需方的乙方或/及乙方供应商生产、制造、销售的产品。
1.2 知识产权: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国际条约的规定,权利人所依法享有的专利权、版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信誉和商业秘密权等。
1.3 商业秘密:指需方和(或)其关联企业合法拥有并被该方视为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其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能带来经济效益,并且该秘密被其合法拥有者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保护。在本合同项下,商业秘密/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在内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以及需方所购买的产品数量、清单、配置及需方客户信息。
1.4 补充协议:指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
2 采购的合同产品及价格(见下表)
3 最终成交金额:贰万
叁仟元整(¥23000元整) 3 付款方式 账户及开户行
供方安装调试完毕后,需方一次性支付给供方全部款项。同时供方开具全额
付款方式:汇款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市科学路支行 账 号:9 4 交货时间、地点及合同产品验收
4.1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为: 包头 收货人:钱建
4.2合同产品验收。产品验收标准按照以下文件所列要求予以验收,次序在先的优于次序在后的文件,同一次序文件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3.3指定的收货人向供方提出异议之日起7日内,供方未对买方的异议进行处理并答复的,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处理意见。 4 包装及运输
5.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甲方的要求采用合适的安全措施,妥善包装合同产品,适合运输要求。乙方应对未采取适当、充分的包装保护措施而造成的损失负责。同时,包装物应由乙方提供并自付费用。
5.2乙方负责办理运输。 5 服务与保修
6.1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如下售后服务:乙方承诺对合同产品提供厂家规定保修服务,该免费保修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2产品之售出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非人为误操作或火灾等)保修期内免费更换故障部件;质保一年,
6.3维修响应:一周七天,一天24小时受理用户咨询要求,随时解答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6终身维护:保修期过后,我公司将为所售产品提供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6.7合同产品免费保修期满后,乙方应继续提供服务并只收取合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
6 品质和保证
7.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双方认可或约定的质量标准。
7.2 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能够使甲方实现合同目的并满足甲方需求。 7.3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产品为原厂生产,产品及其各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产品没有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其对本合同的执行不会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
8 风险转移
合同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自需方对合同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给需方。
9 违约责任
9.1违约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履行义务的,每迟延一天,向守约方支付迟延履行部分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
9.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时,甲方有权选择更换、修理的权利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损害赔偿费用等。)
10 不可抗力
因台风、地震、水灾等不可预见并且双方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对履行合同产生影响时,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0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或变更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11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包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2 补充条款:
本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以补充协议或其它书面形式再做约定。
13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 签订地点、时间:
本合同签订地为 ,签订时间为 年 月 日。 15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