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购销合同书
甲方(订购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交售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粮食购销管理,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定购粮食_____________公斤(__________市斤)。
1.品种:_________________
2.订购数:_________________
3.订购价: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订购的粮食质量、等级、水分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三、合同订购的收购: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必须做到及时收购,保证不借故压车、退车,做到认真执行国家质价,保证不压等压价。对乙方交售的粮食,结算形式不限,现金、转帐由本人任选。除农业税外,不代任何部门扣款,不打白条。
五、乙方必须做到按签订的合同订购品种、数量、种足种好各种作物,正常年景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交售。遇灾可向甲方申请减免。
六、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乙方负责人(承包人)有变动时,由接替人继续执行本合同。
七、乙方交售粮食时,需携带本合同,每次结算,甲方要在合同的附表内给予记载。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粮管所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粮食购销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吨晚籼稻销售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粮食品种、数量、价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乙方就仓看大样确认后签订合同。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散装。
第四条数量计算方法:
数量以甲方地磅检斤过磅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
第五条交(提)货方式、仓号及时间:
乙方在甲方_____号仓库提货。交货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合同价格为仓口汽车板价。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总价为_____元。分批付款,款到发货。
第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签定后,无论市场价格变化如何,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
第九条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遇雨顺延。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粮食购销合同书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数量和价格:
名称
数量(吨)
单价(元/吨)
总金额(元)
高粱
70
3000.00
210000.00
合计金额大写
贰拾壹万元整
1、严格按双方确认的小样标准执行,如出现质量问题,需方坚决拒收,由供方自行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自行负责。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确认的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供货时间以传真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粮食购销合同书
甲方:永新县晨风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永新县云瑞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乙方)为适应新的粮食形势,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粮食生产,粮食增收,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粮食收购合同。
1、甲、乙双方就粮食收购签订早、晚稻收购合同,合同收购数量早晚稻共计吨。
2、为鼓励乙方(合作社成员)增产增收,甲方要求乙方种植优质稻,并向乙方承诺,合同收购价格实行保底,原则上以中等粮标准为基础,在国家确定的托市粮最低收购价高4元/百市斤收购,如市场收购价上涨,甲方则实行随行就市收购,收购质量由甲方根据市场行情确定。
3、甲方在粮食收购期间应做到随到随收,现金结算。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各执壹份。本合同有效期叁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粮食购销合同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生产年份产品名称产地数量(吨)包装规格单价(元/吨)金额(元)合同总金额(大写)
1、 生产年份、产品名称、产地、数量、包装、单价、金额:
2、质量标准: 本条没有规定的质量标准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民法典》62条第1条款规定办理。
3、交货期限、地点、验收方式、重量计量、超欠幅度、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3.1、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3.2、交货及验货地点: ;
3.3、验收方式:重量计量标准以 计量为准,双方应相互进行数量确认并书面签字,确认后总数量视为本合同的交付数量,在现场如果任何一方对计量有异议可以当场提出并核实;买方以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指标为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如对本合同货物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以 的检测为准;
3.4、重量计量: ;
3.5、超欠幅度: ;
3.6、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4、包装及计价办法:包装物由 方提供,为 包装物,甲方按照净重 kg/包装袋交付;包装物不计价,不计重;
5、损耗承担及计算方法:
6、付款方式、交付及期限:
7、合同的补充、变更、转让及终止:
7.1、合同的补充: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则以补充合同为准。
7.2、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7.3、合同的转让: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都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是在转让前必须得到对方的同意并签订书面转让协议,书面转让协议签订后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7.4、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特殊情况时,需要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同意,并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后方可生效。
8、不可抗力及风险转移条款:
8.1、不可抗力条款: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时,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日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该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或部分履行的书面资料。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5日,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履行或解除进行协商。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乙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不可抗力引起的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按照民法典规定处理。
8.2、货物的风险自乙方验收合格并实际接受货物之日起转移至乙方承担,对于乙方验收不合格的货物,在乙方验收合格并实际接受前,货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对于乙方拒收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因验收不合格而拒收、因甲方不按时交货而拒收等),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9、违约责任:
9.1、在甲方完成交付后乙方必须提取货物,乙方逾期不提取货物遇价格上涨按市场价格执行,遇价格下跌按照合同价格执行。
9.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货,如果毁约不提取货物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按照不提取货物金额 %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货物。
10、其他约定事项:
10.1、本协议签订同时双方均应该提供各自的合法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收购许可证等证件,及所签订货物的质量卫生检验报告。
10.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单据、函件等履行中的文书作为合同履行的证据是合同履行情况的说明。
11、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发生争议后,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解决。
1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鉴定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若以传真件签署,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传真件有效,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正本在传真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邮寄对方。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粮食购销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方根据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公开招标市储晚粳谷,乙方参加投标并中标,为明确双方职责,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品种:
产地:
生产年份:
数量:
二、质量标准及用途:
国标GB1350—1999三等及以上,用于市级储备。
三、价格:
每吨元整(含包装)
总金额:
四、包装:
采用国标旧麻袋包装,净重70公斤/包,双道机器缝口或手工(麻线)缝口9——11针。
五、交货地点:
六、验收地点:
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七、交货日期:
年 月 日前将货运至指定地点。
八、费用承担: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车站(码头),到站(码头)前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到站(码头)后费用由甲方负责。
九、交接责任:
甲方在货物入库后按批次检斤验质。如发现数量或每包重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由双方按《粮食运输管理规则》(国粮储〔1997〕255号)的规定办理;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双方委托浙江省杭州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抽样化验,并以其出具的质检报告结果为准,产生的经济责任,概由责任方负责。如乙方不按时派员会验,则以甲方验收为准。不合格部分货物由乙方在交货时间内予以补换。
十、货款支付:
货到付款,乙方凭或普通向甲方结算。每一个标的可分两次结算,即甲方实际收到该标的50%以上货物并经验收合格,乙方可开具向甲方结算50%的货款。剩余货款在全部货物到达并验收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开票结清。
十一、给付保证金的数额、时间。
乙方支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 万元,如无异议甲方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三天内归还乙方。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方如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十三、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